為便于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及其代理人正確申報商品歸類事項,保證海關商品歸類的統一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》(海關總署令第252號)有關規定,海關總署制定“液晶面板(帶GOA電路)”商品歸類決定(見附件),現予以公布。
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“液晶面板(帶GOA電路)”商品歸類決定.doc
海關總署
2024年8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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